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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公安交警——肇事逃逸存侥幸 迅速侦破擒真凶

2022-07-11

       山西科技新闻网运城讯(牛慧霞 李官海 邢海龙)7月8日21时许,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股值班民警接到110指令:在庙前镇薛庄村路口,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自行车相撞,造成自行车人受伤住院,肇事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



       接警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大队长杜英杰迅速安排事故股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勘察。现场位于庙前镇薛庄村路口,该路段属209国道,人流、车流较大。经现场勘查、外围走访、获取了案发现场摩托车遗留的挡泥板等物证,通过调取案发现场路口附近外墙监控视频,取得了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事故股股长马国哲带领事故三组负责人张伟军及全体民警,冒着40摄氏度的高温天气,经过36个小时的连续奋战,先后走访了全县十余家摩托车修理店,调取了案发现场附近32个监控视频,查阅了夏县摩托车群等万余条信息,走访附近群众500余人,最终办案民警经细致研判,反复甄别,确定肇事车为一辆蓝色嘉陵牌山地摩托车。


       综合上述证据链,经过认真分析研判,办案民警成功查获肇事车辆,抓获嫌疑驾驶人张某某。在铁的证据面前,张某某承认了其发生交通事故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


       据张某某交代,7月8日21时许,自己驾驶摩托车去庙前镇吃饭,行至薛庄村路口时与同方向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自行车和他都倒地,他从地上爬起来一看,骑自行车的人在边上摔着了,因害怕、心慌的就把摩托车扶起来,骑着摩托车往庙前方向驶去,自认为没有事,便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驶离现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抢救伤者,拨打电话报警、保护现场。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只能是害人害己,最终落个锒铛入狱的可悲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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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