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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第十三批公租房公开分配 64户家庭喜获新居

2026-04-27

4月24日,平陆县第十三批公租房公开分配仪式顺利举行。平陆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敏主持仪式,平陆县政府办综保中心主任姚启新出席并讲话。县人大、政府办、政协等19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及全体申报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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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上,平陆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张旭鹏宣读了《第十三批(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施方案》。此次纳入分配的公租房为政泽苑小区64套,租金按政策分类执行每平方米0.6元至3.5元。经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部门联合审核和住建局公示等“三审三公示”程序,最终确定64户家庭参与配租,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65岁以上老人及复转退伍军人等7户优先选房。

会议指出,公租房保障是兜底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在平陆县委、县政府持续推动下,全县已累计分配公租房十二批1000余套,有效缓解了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外地籍工作人员的阶段性居住矛盾。本次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规范操作,努力把有限的公共资源精准配给最需要的群众。会议强调,公平分配是公租房保障工作的“生命线”。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在身份核验、顺序号抽取、房源选定等各环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公证及新闻媒体全程监督。要落实严格的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开展资格复核,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家庭依规启动退出程序,做到“有进有出”、良性循环,切实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会议要求,各承租户要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及资产状况,严禁虚报瞒报。在取得配租资格后,须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严禁转租、转借、长期闲置或改变房屋用途。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常态化开展入户核查,对违规违约行为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提升“申报—审核—分配—监管”全链条精细化管理水平,真正把惠民实事办好。

在平陆县公证处全程公证和各方共同监督下,64户保障对象依次公开抽取顺序号和房源号,并现场签字确认,分配工作圆满完成,整个过程规范有序、阳光透明。此次分配标志着平陆县住房保障工作又迈出坚实一步,64户家庭的“安居梦”从蓝图变为现实,住房民生底色更足、成色更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