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辖区胡张乡路段巡逻时,查获一辆载有多人的电动三轮车,随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11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上坐满了人,便示意该车靠边停车进行检查。经核查,该三轮车上违法搭载5人,且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据驾驶人周某交代,三轮车上乘坐的是同村人,为图一时方便,便载上赶集,没想到半路被民警查获。 随后,民警对周某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及批评教育,并向其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和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同时向乘车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电动三轮车载人本身已是违法行为,不佩戴安全头盔更会让伤亡的几率倍增。(记者 樊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