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新闻网新绛电 近年来,随着交通货运平台的日渐火爆,昔日的交通运输业企业感到市场扑面而来的阵阵寒意,业已做大的市场蛋糕被无情地切去一大块,却在应对上进退维谷,难以适应。2019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意在对该行业进行规范整顿,然而制度设计的初衷与现实运行的效果还不太匹配。现就《暂行办法》的实施对新绛县交通运输行业带来得影响进行分析。
一、新绛县交通运输企业基本状况
新绛县自古就有“水旱码头”的殊荣,108国道、侯禹高速、大运高速、高铁等交通干线穿境而过,具有明显的交通区位优势,发展交通运输业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加之境域内高义钢铁、中信金石、威顿水泥等一大批企业规模较大、辐射面广,具有很强的行业拉动作用。受此影响,新绛县交通运输业势头很盛,后劲十足。
截止2022年10月底,新绛县涉及有交通运输性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共有253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48户,占总户数的58.50%。从纳税类型上分:一般纳税人74户,占总户数的29.25%;小规模纳税人179户,占总户数的70.75%。从分布规模上看:交通运输企业主要分布在龙兴镇和横桥镇,占到总数的89.33%。这与毗邻几条交通干线且靠近龙虎榜企业相吻合。
从增长速度来看,较2021年同期150户企业增长68.67%,与2020年同期116户企业增长118%。近年来,虽然有疫情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但是运输业市场主体数量依然稳步增长,说明市场需求的刚性增加对冲了以上因素的影响。
二、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平台的增长抑制了新绛县税收的同步增长
从2019-2022年新绛税收收入来看,处于稳步增长阶段,同期的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也随之攀升,然而运输业的繁荣与对税收的贡献不匹配,有拉胯现象。运输业纳税人从2018年的55户增加到2021年的106户,增幅达92.73%;而全县交通运输业税收收入则是小幅增长,从2018年的58354万元增加到至2021年64089万元,增加额仅为5735万元,增幅9.83%。两下比较,相差幅度竟达到惊人近90%。
究其原因,固然有政府“公改铁”分散一部分客流,经济下行与疫情双重影响因素,导致税收增长缓慢的因素在里面,然而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平台的兴起,才是对对该县交通运输行业造成冲击的致命因素。据统计:2020年度,主要制造业企业与外地货物运输网络平台合作结算运费达43170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3775万元;2021年度,主要制造业企业与外地货物运输网络平台合作结算运费达68344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6131万元,2022年1-6月份与外地货物运输网络平台合作结算运费41846万元,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3764万元,每年在平台结算金额和所取进项税额呈上升趋势,且每年在网络平台结算运费与交通运输业收入基本持平,甚至反超,这导致使交通运输营业收入和税收大量外流。在收入和税收双向外流的情况下,运输企业新购车辆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却大量留在本地予以抵扣,直接导致运输企业缴纳税款与企业规模化发展不相配。
三、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平台对新绛县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平台是互联网+交通运输的产物,类似货运滴滴,开始于2016年10月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试点的无车承运人,2019年9月6日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日在全国正式推行。目前全国发展较早、规模较大的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平台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平台虽然为物流企业降本增效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在税收方面存在较大漏洞,同时对交通运输业的负面影响非常大。
一是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网络货运平台客户大多是个体司机,出于降本提效考虑,司机往往会选择一些小型民营加油站加油,然而这些民营加油站存在不开票现象,导致网络货运平台无法收到成品油票进行抵扣发票,这导致很多网络货运企业使用“举实例支”的方式,通过内部凭证即“白条”入账,解决司机运费成本税前抵扣的问题。非平台企业据油票入账抵扣,平台企业则凭借估算打白条入账,其间的差异非常巨大,不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为吸引企业在特定行政区域内经营注册,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区域性税收优惠、核定征收、税收留底返还等方式,帮助企业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这些就形成了“税收洼地”。有的地方甚至给予网络货运企业征税额50%以上的返还。同时,部分利用利用税收洼地政策成立关联企业为自己开票,由于与关联企业并无实际业务发生,造成税收风险增高和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三是对该县交通运输业恶性冲击较大。该县属于北方小县城,经济基础薄弱,无法与许多沿海发达城市相比,所以无法形成“税收洼地”,这就导致在本地注册的运输业公司与网络平台公司存在不平等竞争。同时,网络货运平台发展迅猛,但是货源信息真假难辨,同一货源重复发布,货款结算没有保障,拖欠款难追责,这对加入平台的司机形成潜在风险。购买货车的个人比较多,如果多次发生,容易引发社会舆情。
四、建议及对策
国家出台政策,鼓励发展网络货源,促进物流资源集约整合,高效利用,这是时代发展的需要。要结合本地区目前运输业的发展现状,根据互联网发展的特点,顺应市场形势,积极引导该县道路货物运输收入和税收回归本地。
一是整合本地运输业集约发展。利用制造业和运输业优势,因势利导,抓住机会,组建或充实现代化大型运输企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同时,发展一大批运作灵活的中小型运输企业,经营局部的专业化的物流服务,以满足各个层次不同客户的需求,以灵活多样的服务模式抢占市场。
二是引进货运网络平台。借鉴和复制发达地区成熟的经验做法,积极争取省里对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平台发展的优惠政策,充分运用好市政府已印发的相关措施,出台相关扶持办法,鼓励有实力和意愿的运输企业牵头建立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平台,新建平台开展业务。
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财政、税务、交通、公安、电信、金融、市监、行政审批等职能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平台的设立、运营提供支持和保障,不得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干预和扰乱平台企业的正常经营。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平台企业的注册登记、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提供一切便利。要依法做好日常监管,坚决防止和打击平台企业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虚抵行为,以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促力平台企业健康发展。(宁德忠 仪争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