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新闻网运城电(薛旭斌)党史学习教育以来,盐湖法院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解难题、定纷争、暖民心,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李庭长、郭主任,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这次多亏了你们,我们的工资才能这么快拿到手,虽然钱不多,但却是我们家庭生活的一份重要保障……”当事人乔某某、吕某某将锦旗递到工作人员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盐湖法院法律援助调解室成功调解一系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原告黄某某、吕某某、樊某某等六人,经中间人介绍,为被告张某某承包的运城市盐湖区常平镇某工程从事地板铺设工作。双方约定原告从事的是日工活,劳务费分别为180-260元/日不等。工程完工后,被告张某某以工程未结算为由未向原告支付劳务费。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工资薪酬是农民工的辛苦钱和血汗钱,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关乎千家万户的生计福祉,关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今后,盐湖法院继续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不断扩大诉前联动范围,探索更多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时刻把广大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放在心头、抓在手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李嘉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