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值春耕的关键时期,也是春季防火的关键时间节点,部分人为了图方便将秸秆、杂草等就地焚烧,极易引发规模火灾。3月31日,新绛县公安局横桥派出所民警与横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巡逻时发现,横桥镇某村的一处农田冒起烟雾,一村民正违规烧荒,见此情形,民警立即与镇政府工作人员使用灭火工具,将火扑灭。
经调查,孙某对其在荒地中违规点燃杂草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新绛县公安局横桥派出所依法对孙某作出处罚。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当前运城市进入春季防火紧要时期,请大家严守防火规定,对于故意放火烧毁林木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刘凯华)
(编辑:李嘉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