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新闻网夏县电(张楠)5月9日,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镇中队组织精干警力在辖区路段查获两起货车“闯禁令”违法行为。
18时许,一辆号牌为晋MBJ***的大货车沿禹王大道行驶,存在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驾驶人称,自己未注意相关禁行标志。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教育,作为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时刻注意相关标志,及时绕行,以防止进入禁行区域。大约半个小时后,又有一辆号牌为晋M32***的大货车,因其违反货车禁行规定,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在询问时驾驶人称,自己知道该路段是禁行路段,认为交警下班了,存在侥幸心理,不料被交警“逮”个正着。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两名司机因“闯禁”被现场开具罚单,处以扣1分、罚款 200元的处罚。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需要在禁行区域行驶的货车,可以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指定路线行驶,否则严禁驶入城区道路。同时请广大大型车辆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勿心存侥幸,毕竟安全无小事。
(编辑:裴梦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