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新闻网夏县电(张楠)8月27日晚,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中,查获两名“酒晕子”,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时许,金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大里路段时,被庙前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结果为3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其驾驶的摩托车与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金某处以1300元罚款、驾驶证记21分的处罚。
8月28日零时30分,姜某驾驶苏B·5E***小型轿车行驶至温泉二桥路段时,被泗交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显示酒精含量为6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

据姜某交代,此次被逮是被老婆“坑惨”。姜某酒驾是为了接老婆回家,因为晚上在家里喝了酒,本打算要他老婆打车回家,可是他老婆却不顾姜某危险,执意要求他开车来接。姜某自认为,这么晚,路上应该已经没有交警执勤了,没想到却“中了大奖”,后悔莫及。
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驾驶人姜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车无异与危险同行,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勿用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作赌注!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编辑:裴梦淳)




